行動通訊電磁波與健康
-
Q1:電磁波對人體有害嗎?
一、世界衛生組織於 2006年5月15日發表「基地臺及無線科技之電磁波與大眾健康」第304號報告,說明行動通訊基地臺發射的微弱電磁波,並無證據顯示會對人體健康造成負面影響。行動通信服務自30多年前開始發展,至今全球已發出63億門號數。不但人手一機甚至人手兩機,並未在全球任何地方證實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。 -
Q2:個別民眾指責罹患了癌症是因為受到基地臺電磁波影響,這如何解釋?
一、世界上具有公信力的研究均無法將癌症等疾病歸因於基地臺電磁波,我國坊間基地臺電磁波影響健康之報導往往方法不嚴謹,例如,樣本數目太小缺乏統計效力、樣本問題設計偏見、該地本就有較高的疾病發生率等。若要證實任何病因,必須經過長時期大樣本數的病理學分析研究。
二、各國研究發表:
1、英國癌症研究協會公布研究報告:「使用手機進行無線通話並不會提高罹患癌症的風險。」。
2、丹麥癌症學會的癌症流行病學研究所曾發表「使用手機和癌症沒有關聯」之研究報告,此篇文章在 2001 年《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期刊》發表〈手機與癌症:丹麥全國世代研究〉,期間從1982年到1995年,全國總共420,095手機使用者,細究癌症發生率、使用時間長短、首度使用時的年齡、類比或數位手機、腦癌是否發生靠近耳朵等分類的研究。
基地臺電磁波的安全規範 -
Q3:基地臺電磁波的安全標準為何?政府如何管理?是否有法規可管?我國與世界先進國家的比較?
一、國際上行動通信基地臺電磁波的管制標準,由「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(ICNIRP)」所訂定,此組織為世界衛生組織(WHO)認可的獨立研究組織。
二、我國行政院環保署參考「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(ICNIRP)」所訂定的標準值,公告「非職業場所之一般民眾於環境中暴露各頻段非游離輻射之建議值」。
三、本會「行動通信管理規則」及「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」皆明確規範基地臺無論採單站或共站之方式設立,其發射之電波功率強度總值均須符合上述管制標準。
四、我國基地臺電磁波功率密度採用標準較國際非游離輻射防制委員會(ICNIRP)之標準為浮動數值更嚴格: